
陈少先律师,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,合伙人。 执业证号W0119901103764。于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,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,1991年考取原国家科委技术合同(知识产权)仲裁员资格。专门从事诉讼业务,二十年的律师阅历,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、合同、民商纠纷诉讼经验。
陈少先律师办案特点是,归纳案情条理清晰,说理充分合符逻辑,使用证据恰当,适用法律准确,主张权利正确. 陈少先律师对债权制度(合同法)、物权制度(物权法、担保法)、知识产权制度、公司制度、商标争议、商标侵权、交通法规等民商法律制度有精深的研究。擅长刑事辩护,合同纠纷、存款借款纠纷、票据纠纷、融资租赁纠纷,商标行政、权属、侵权纠纷,公司权益、交通事故等民商案件的诉讼及法律审慎调查等非诉讼业务。陈少先律师法学功底扎实,逻辑思维缜密,擅长换位思维制胜。
成功案例,可以看见陈律师的意见被法院采信的情况。
精彩辩词,介绍的是陈律师熟练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,在具体案件中熟练运用法律,熟练运用推理、演绎等逻辑方法,对案件分析说理的过程,以及辩论、文字的表达能力。
案例评析,介绍的是陈律师对案件敏感、准确的判断能力。这是律师的基本功,是陈律师长年学习、思考的积累,非一日之功,体现的是律师的综合素质及办案能力,也是当事人请律师时应特别关注、考察的方面。律师的综合素质、判断能力,与案件的成败密切相关。这就是为什么同一案件,经不同的律师承办,会有不同的结果所在。每一起案件的背后,都是一番惊心动魄的智慧较量,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是对律师综合素质、业务能力的考验,渗透了律师的心血。本律师对当事人委托的每个案件,当全力以赴,在有限的时间、空间,尽心尽责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尽可能的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。律师是打一辈子官司,当事人一辈子也许就打这一起官司。尽职尽责的完成委托事务,是律师的基本执业道德。
案例评析介绍的案件,是陈律师承办过的案件,它不是文学作品,不能虚构。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,还必须隐去当事人的真实身份。案情本身是很有故事性,但对事不对人,隐去了案件的主体,也就没有感情色彩,味如嚼蜡。但案例绝对真实,可对照精彩辩词、成功案例互相映证。这里介绍的几例案件,仅供客户评价律师的综合素质、办案能力,聘请律师时参考
陈少先律师承办各级法院管辖的一审、二审,申诉案件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,各地向最高人民法院、上诉、申诉的案件,各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,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、二审案件。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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